1. 关于定住者签证
一般简称定住签证。法务大臣考虑有特殊的理由者,指定一定的在留期间在日本居住而设定的在留资格(签证)。有特别的原因在日本在留时申请这种签证。签证的在留期限分[1年]和[3年]两种。在留活动没有限制,可以自由选择工作。

这种在留资格(签证)一般不被人了解,和其他的在留资格相比有其特殊的概念。需要根据各种情形分析是否符合标准。因为是指有特殊事由的申请,所以材料的制作要特别慎重。在本事务所,虽然有自己申请被拒签一次者或者即使是19岁也给拿到签证的业绩,但是定住者签证审查期间长的例子多,能够申请的机会受限制。为了申请,必须以短期滞在的方式来日本一次,结果不许可之后归国,没有再次以短期滞在的方式入国的补偿。如果孩子到了成人的年龄就不可能得到签证的许可。

实际上是不可以多次申请的签证,而且入管也从各个角度审查。所以即使是专家也要求有一定的经验。必须慎重做好一次申请。建议从开始委托专家办理。

特别事由的获签事例

○ 把海外在住的孩子带到日本一起生活
和日本人结婚,持有日本人配偶者等签证的在留者,想把留在国外和前夫所生的孩子带到日本一起生活时申请。
要带来的孩子的年龄或抚养状况及认定在日本生活的安定性,是被审查的方面。因为孩子的年龄有限制,一定要注意。

○ 持有日本人配偶者等签证的在留者离婚。

○ 离婚后也想继续留在日本。

○ 抚养日本国籍的亲生孩子。

○ 支付日本国籍的亲生孩子抚养费。
和日本人结婚生活之后离婚,就失去了日本人配偶者等签证的适用性。签证也将得不到更新。如果有继续在日本在留的理由,就可以申请变更为定住者签证。离婚后想要抚养自己的亲生孩子,或者支付抚养费用也同样适用。

○ 把国外在住的父母接到日本给与生活上的照顾
在日本生活的在留者,把国外在住的高龄或生病的父母接到日本给与照顾,同时在国外没有生活上给与照顾的家人,这种情况适合申请。
但是,入国管理局以前定住者签证的申请给与受理,最近,入管的处理方式改变,不是定住者签证,而是指导申请[特定活动]签证。因为会不受理定住者签证的申请,所以要注意。

2. 关于签证更新手续
签证更新时期也受入管的要求,在签证期限之内留有余地提出申请。通过本事务所办理取得签证者,在签证更新的时期,本事务所会给与联系。

本公司在籍服务人员及契约顾问人员

中国人职员:2名
  
 弁護士:1名
    行政書士:2名

会計士:1名

税理士:2名

日本商标注册士:1名

司法書士:1名

経営コンサルタント(MBA):1名